2007年8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严查脱管漏管一个都不能少
我省部署清查罪犯监外执行情况专项行动
通讯员 阮家骅 本报记者 蔡亮

  本报讯  昨天上午,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专项部署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
  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是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进行的,将对2004年7月1日起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至2007年6月30日止,刑期、考验期未满的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摸清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依法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特别是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缓刑罪犯的脱管、漏管问题。
  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本次专项行动于7月中旬开起,到10月底结束。为尽快地掌握并纠正罪犯的脱管、漏管情况,专项行动办公室在省检察院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571-88810163、0571-88810179,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做好该项工作。